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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部门:推进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24/4/19 23:13:35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

  时报网讯,据商务部网站,近日,商务部、外交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人民、税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》。其中提到,推进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。将继续优化私募份额转让流程和定价机制,推动私募基金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协同发展,拓宽私募基金退出渠道,形成“投资—退出—再投资”良性循环,在此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境外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,积极参与相关投资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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